偷香邪医_第117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117节 (第1/3页)

    ??林逸扔了一枚丹药给秦旭,道:“这是解毒丹,可以帮你压制毒性,暂时让你发挥全部力量。你自己中下的因,当然由你自己解决,这个带斗篷的傻蛋就交给我了。”

    ??秦旭点了点头,服下丹药,顿时感觉浑身一阵通泰,之前那种压抑感完全消失。

    ??毒性被压制后,他的实力再次恢复到真气境,信心大增。

    ??斗篷男轻笑一声,道:“林逸,你和那个秦旭分明是敌人,为什么要帮他?难道你不觉得这么做很愚蠢吗?”

    ??“愚蠢?呵呵,依我看,愚蠢的应该是你吧。都这个时候,你还说这种话,难不成还要拉拢我和你们一伙不成?像你这种罪大恶极之人,人人得而诛之,龙怒的存在,就是为了消灭你这种人渣!”林逸拔出邪刀,邪刀的杀气爆发,一瞬间,竟然将那五阴毒阵的死气压制下去。

    ??秦旭的反应速度还算挺快,趁这个机会,他立刻飞身一跃,一道锋锐的剑气锁定秦雷。

    ??秦雷冷笑一声,手里出现一根骨杖,骨杖顶端是一颗骷髅头,骷髅头眼眶中闪烁着红光。

    ??林逸的脸色顿时一变,和秦旭同时喊道:“阴骨门!”

    ??林逸当然记得阴骨门,当初为了灭杀鬼老三,他费尽心力。没想到,没过多少天,他竟然又遇到阴骨门的人。

    ??而且,这俩人的实力竟然比鬼老三还要强大,难道阴骨门真在华夏隐藏了那么多力量?

    ??秦雷手中的骨杖射出一道剑光,挡住秦旭必杀的一剑,很明显,这根骨杖也是一位剑客的尸骨制作而成。

    ??秦旭脸色大变,惊呼道:“这是秦耀的日灼剑气,难道那根骨杖……”

    ??“没错,这就是用二叔的骨头做出的骨杖,怎么样,我的手艺还算不错吧?为了杀死二叔,我可废了不少工夫,当然要把骨杖做得精美些喽!”秦雷嘿嘿笑道,秦旭的脸色彻底黑了。

    ??“畜生!你这个畜生啊!你竟然连自己的亲生父亲都杀,你不是人啊!”秦旭气得身体发颤,秦雷一下子愣住了,难以置信地看着秦旭。

    ??“你说什么?什么亲生父亲?我只是一个被你收养的孤儿,那个秦耀怎么会是……”

    ??“当年,我二弟他一时糊涂,爱上世俗界的一位风尘女,最后有了你。根据蜀山剑派的门规,你必死无疑!他求我求了很多次,我心软,才收养了你。你这个畜生啊!你难道没发现,秦耀一直对你都特别好吗?你不能修炼,他就去东海之墟寻找天灵果,差点被守护妖兽杀死。这些年,他都没放弃希望,一直都在为你寻找天材地宝,难道你都没感觉到其中的情义吗?”秦旭大声嘶吼,状若疯魔。

    ??秦雷一下子傻了眼,他的脑海中忽然出现秦耀死前的那一幕,秦耀是微笑着死的,死时口中还喊着:“报应,报应……”

    ??“报应吗?难道我真的是你的报应?”秦雷自言自语,当初他还十分欣喜地从秦耀的身上夺来了天灵果,现在看来,那只天灵果分明就是一个苦命的父亲送给自己儿子的礼物!

    ??想到这,他的身体都在颤抖,一种前所未有的悲伤袭上心头,他的眼睛一下子红了。

    ??第271章 忍不下去

    ??他秦雷手中的骨杖依旧散发着温和的气息,仿佛一位父亲的轻抚。

    ??林逸忽然发现这个秦雷很可怜,自小被人领养,又是个不能修炼的废物。看落英对秦雷的态度,显然,秦雷在秦家过的日子并不好。

    ??但是,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,正因为这些遭遇,让这家伙的心灵完全扭曲,坠入魔道,变成现在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!

    ??“不!我不相信,你一定在骗我!秦耀不可能是我父亲,一切都是你在胡编乱造!”秦雷仿佛疯魔了一般,冲秦旭大吼大叫。

    ??林逸淡淡地一笑,道:“看来你这家伙还挺会自欺欺人的,好吧,我就告诉你一个办法。在华夏宋朝的时候,有一位提刑官,名叫宋慈,他也是法医领域的鼻祖。他创造出许多验尸手段,还顺便发现了一些认亲的方法,比如滴血认亲的升级版本,滴血入骨认亲。”

    ??林逸说到这,目光落到秦雷手中的骨杖上,微笑道:“现在你手里刚好有骨头,只要你在骨头上滴一滴血,若是鲜血融入其中,那你就是秦耀的儿子,如果不能融入,那你就不是秦耀的儿子。虽然我的时间有点紧,但在你死前,让你死得明白,也算是我做点善事吧。”

    ??斗篷男一直没有说话,但林逸能感觉到,他的气息正在缓慢提升。显然,他刚才受了不轻的伤,有这个时间,他刚好能恢复一些。

    ??林逸的情况也差不多,他正在暗暗用如意龙珠和净尘珠恢复力量,努力使自己快点达到巅峰状态。

    ??秦雷的神色渐渐冷静下来,他的手颤抖着,轻轻抚摸着那根骨杖。他并不是无情之人,若不是童年的遭遇让他的性格扭曲,他绝对不会做出这么多混账事!

    ??他轻轻咬破中指,一滴鲜血滴在骨头上,他在心中默默祈祷,鲜血千万不能融入骨杖。

    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