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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节 (第5/7页)
难处下手,从最不能止之处而“知止”。经常镇之以无名之朴,以正心正念去克制,常能止欲生悔,对名利物欲就会日渐淡处之。心中无一丝非份之求,不与人争,不去妄求,一切随顺自然,重道轻物,何有危殆可生? ??知止之理,人人应当知行。天赐人以万物,在于养人性命。人也应当尊重物性,爱护万物生命,与物心息相通,才能得物之助。物物皆含有道性,所以待物应当知足知止,戒贪得无厌,戒奢侈浪费。天下的物质财富,皆是大道所生,物性属公,并非个人私有。 ??物性在于流通,故贪占愈多,超过限度,必然会被物性所反夺。古人云:“财多是祸不是福”,“积财如积祸”,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物之予人,在于养人命、利人用,唯此而已。贪多则害人性,损人命,空劳精神,反得其失。物的这种善性,体现在它默默无闻地为人类作奉献中。今之世人待物,却是背物性而弛,贪多求好,奢侈浪费,占有欲极强,无有知止之心。这正像俗话所说的“人心不足蛇吞象”,“这山看着那山高”。这是对贪心不足者的形象描述,又是人们自招祸患的根源。 ??天下之争,无非名利二字。人之争名,就是为了夺利。社会的一切矛盾,人类的一切灾殃,都产生在这个“争”字上。由于争,便出现了分配的不公。故前人云:“无贵则贱者不怨,无富则贫者不争,各足于身而无所求也。”由此,太上要人们“知止”。知止之理,犹如悬崖勒马,以止为退。前进一步,就会掉进万丈深渊;后退一步,即可返朴还淳。这种知止返朴,太上喻为“犹川谷之于江海”。 ??人生存在世间,无论高下,无论贵贱,或男或女,或文或武,皆不可轻忽“知止”之理。在上者“知止”,以无为而治化,天下不言而行。百姓若能“知止”,则立身行己,谨利防害,应事接物,不溺私欲。知止之道既行天下,天下必归于道。道流行于天地之间,无处不有,无处不在。有道才有器物,有器物才有其名。舍道而求器,舍器而求名,都是舍本求末的颠倒。器生于朴,名来自器,道为天下万物之本。故经曰“譬道之在天下,犹川谷之于江海。” ??【本章说解】 ??此章经旨,是在教示天下人明白“知止”之理,不要徇名而逐末,不可背道而乖行。 ??万物生于道又归于道。在万物繁纷,物欲横流,人心难平的当今社会,止欲生悔,知止返道,更显得特别重要。万物万事在其发展变化的过程中,都有其量与度的界限,有太过或不及之两端,而两端都不是当止之道。止之道即“中”与“正”之道,唯“中”是道。“中”就是不偏不倚,不左不右,不阴不阳,不过不及,恰到好处。止之于中,即止之于道,这样才可能将事物导向中正平和的状态,使偏阴或偏阳的矛盾化解于无形中。故“知止”即用中之道。 ??修道之人,在红尘中翻滚,要做到诸尘不染,万缘放下,就必须守无为之道。只要立身清静,养真抱朴,则本性中的天地自然相合,心中的甘露自然密降。此等合应之机,别人不能代我着力,我心之机,别人亦不能知见。只待修到妄尽心空,自然云收月现。到那时,后天不须勉强做作,便能自然顺从大道。故《清静经》云:“人能常清静,天地悉皆归”,即是此义。 ??无名之朴,至理罔(wǎng)象。不可言大,不可言小。其大莫能测,其小亦难见。无名混沌之妙,内含造化,圆机转动,居于万象之始,不与万法为偶,极乎天地之外,运乎天地之中。其造物之妙,虽不见其为,则又无所不为;虽不见其作,却又无所不作。所以为天地之本,为万物之宗。天下人若能像川谷归江海那样归之于道,归之于宗,内外无间,与天地合其德,与大道合其元。到此天地,人自然会与天地、与大道相合为一。此正所谓“止于道”,“莫之令”,而性中之天地自合,身中之万物宾服,我之“真我”自然不殆。 ??太上在本章以“知止”示道,正是要人止欲合道。止,就是镇之以无名之朴的意思,即以道德制伏人心追求名象的欲望,以正心正性格除恶心邪念。道朴散而生万器之后,当以有名而守无名,循万物而守道朴。这就是万中“抱一”之道。面对红尘,心无所住,眼观万物,万象为一。心静如水,不随物转,不被尘蒙,对境无心,唯道为尊。能守此静,常抱此一,道朴便不会散失。 ??道在天下,撒播十方,弥散六合,三界内外,万物万象,浩瀚无垠,无不是无名道朴的妙作。万殊的物质世界,犹如水流归江海,自本而末,末亦不离其本。道体之朴,未雕未琢,其体皆为不可见的希微精华物质,故曰无名。天地之始,万物之生,皆出自这个无名无象的“朴”。人能知止于朴,则物不会因道散而亏,道也不会因物而散。好比川谷之气,未尝不随水流而通于江海;江海之气,未尝不反通于川谷,本与末未尝一日不循环。道之在天下,即此一本散万殊,万殊归一本。天下自然之理,概如此而已。 ??尽己章第三十三 ??【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】 ??“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”,能知于外,知别人的长短与善